便利通卡服务协议

便利通卡服务协议

甲 方: 上海便利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 方: 购卡人、购卡单位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购买乙方销售的便利通卡且可在受理该便利通卡的特约商户(以下简称:“商户”)店内刷卡消费以获取商品或服务和乙方通过便利通卡电子支付平台为甲方使用便利通卡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1 甲方要求乙方遵守便利通卡购买流程及章程所规定的事项,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购买信息,有权保留其证件的影印件。

1.2 对违反本协议及章程使用便利通卡的行为,甲方可暂停或终止其持有的便利通卡的各项使用功能。

1.3 甲方为乙方随卡提供的各种免费或优惠服务,有随时单方终止的权利,且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1.4 甲方对于通过非法手段窃取便利通卡,或乙方利用便利通卡从事非法行为或交易的情形,有权随时终止便利通卡的各项使用权限及功能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或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1.5 甲方有权对本协议进行解释说明,并保留依法修改本协议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2. 甲方的义务

2.1 甲方向乙方出示或公示正确使用便利通卡的相关资料,包括章程等相关资料。

2.2 甲方向乙方提供便利通卡购买、激活、使用等咨询服务。

2.3 甲方对乙方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披露,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1 乙方在有效期内使用便利通卡。

1.2 乙方就便利通卡购买、使用等相关问题要求提供解释说明和客户服务。

1.3 乙方对经证实有瑕疵的便利通卡要求更换或补救。

2. 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明文件。

2.2 乙方未能尽到妥善管理义务,因此产生的责任或损失自行承担。

2.3 乙方利用便利通卡从事非法行为或交易,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商誉损失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4 乙方未依章程及便利通卡使用的相关规定违规操作而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使用说明、有效期限、赎回及收费

甲方发行和受理便利通卡的使用说明、有效期限、赎回及收费详见《便利通卡章程》。《便利通卡章程》内容构成本协议内容的一部分。

第五条 投诉和纠纷处理

1. 乙方在购买或使用便利通卡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可通过甲方公布的客服热线或网点现场咨询、投诉和解决。

2. 乙方与甲方因购买便利通卡产生的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注册地址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依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或未依据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二条所规定各项义务的,甲方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关服务,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和配合。

第七条 免责条款

甲方特此声明,对于乙方以下情况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 乙方卡片或密码保管不善导致意识或被他人冒用的,涂改或遗失交易凭证,造成交易争议无法核对的;

2. 未按甲方提供的支付流程操作,或超出甲方提供的服务范围的;

3. 利用支付服务从事不合法活动,造成支付无效的;

4. 其他人为或过失原因造成损失的。

5. 因停电、网络限制、通讯暂停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可暂停便利通卡的激活、使用或其他相关服务。此外,甲方对交易物品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其品质以及特约商户履行交易的能力不保证、乙方持卡消费,应依据基本常识进行判断,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第八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1. 甲方与乙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 甲方严格禁止经办人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

第九条 协议生效及终止

1. 乙方提供的购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且没有其他方式可以与乙方进行联系,或甲方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乙方更正留存的购卡信息, 而乙方在经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更正的。

2. 本协议变更时,乙方明示并通知甲方不愿接受新协议。

第十条 附则

1. 甲方应在主要营业场所和甲方的网站公布本协议,对于乙方的咨询、查询应如实解释。本协议未涉及部分,遵照《便利通卡章程》执行。

2. 乙方购买便利通卡和由此委托甲方支付服务时,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并在同意本协议后方可办理支付业务。

3. 购卡人应于购买便利通卡时签署本协议。未签署本协议的乙方在持有和使用便利通卡时亦视为签署和遵守本协议。如由此造成双方发生纠纷和争议的,双方可通过甲方行业协会、主管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调解或诉讼解。

附件:便利通卡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项 目 收费标准
记名卡冻结、挂失 2元/次
挂失卡重置激活 2元/次
记名卡遗失补办新卡 5元/张
卡损坏补办新卡 5元/张
卡到期延期 2元/次
记名卡工本费 10元
购卡手续费 购卡金额的 3%
卡面定制费 另行协商
密码重置费 5元/次
查询一年以上的便利通卡交易明细需收取查询费 5元/次